9.评标办法:综合评分法。
经评审,因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,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。
三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四、其他补充事宜
供应商认为招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当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gxygcg.com)、广西现代物流集团(https://www.gxwuzi.com)。
1.招标单位:广西贵港桂物储运有限公司
地址:贵港市港北区南平路78号
联 系 人:胡工 电话:0775-4219379
2.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桂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23层。
联系人:李女士、王工 电话:0771-3112579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桂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
2026年9月30日
